第14章 花无百日红,备车去军营 (第1/2页)
杨家与姜家是世交。
杨适之父杨由与她的父亲姜维同年中进士,相交莫逆。
杨氏也是名门望族,可惜站错了队,近百年来渐渐没落。
杨由虽有才华抱负,却因旧辈恩怨屡遭排挤,负气之下早早辞官归隐,回到江南老家潜心办实学,凭此名声在外,可谓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。
姜氏灭门惨案后,杨伯父闻讯当场昏厥,醒后恸哭失声,接连撰文痛斥奸佞,惹出不少风波。
然而,事情巧合就巧合在,奸相杨羡与杨伯父的祖上乃是杨氏同宗。
杨羡那一支本是籍籍无名的旁支,现在终于踩了主家一脚,扬眉吐气。
他们风风光光地从江南举家迁入盛京,实际上对主家依旧又爱又恨。
杨伯父无论写何檄文,杨羡都全盘照收,甚至当众点评,表现得殊为得意,可把杨伯父气得够呛。
杨适身为长子,才华抱负均肖其父,同样仕途蹇滞,这些年在江南某县担任杂职,兜兜转转难以晋升。
如今杨羡掌权,他更是别想有出头之日。
姜娆知晓其才干,更看重他在地方历练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,于是早早写信寄出,在报平安的同时,请他来赴安州。
她想看看,这般被朝廷打压煎熬之人,放开手脚后,究竟能在这片新的土壤上,绽放出多少光华。
此举颇为厚颜,姜娆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。
直到今天,杨氏名帖送到了她的手中。
杨伯父甘愿冒着风险,让长子跨越千山万水,前来安州寻她,让姜娆心中感动又温暖。
世上还是有人念着姜氏的。
姜娆回到铜镜前,看了看自己的装束,既不张扬也不寒酸。
但时移世易,一切终究是不同了。
她抬手将鬓边碎发别到耳后,轻轻叹了一口气。
杨适正在厅中等候。
他中等身材,面容清秀,留着修剪整齐的短须,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成几分。穿着一声半旧青衫,脚踩布鞋,风尘仆仆,一看就是赶了远路来的。
他手边放着一个包袱,显然是刚到安阳城,连个歇脚的地都没找,就直奔王府。
见到姜娆迎面走来,杨适怔了怔,连忙拱手行礼:“杨适见过……”
他顿住了,不知道该怎么称呼,是称她为昔日的“姜二小姐”,还是如今这尴尬的“娆夫人”?
除此之外,他更是因为杨羡之事满怀愧疚,喉头发紧。
尽管两边早已分家,数十年少有往来,但什么也改变不了他们是同宗同源的事实。
旁支做下的错事,让杨适实在抬不起头。
姜娆明白他的窘迫,欠身还了一礼,主动解围道:“杨大哥不必多礼,家父与令尊是旧交,你我之间不必拘泥于虚礼,请坐。”
她率先落座,并屏退了下人。
杨适应了一声,迟疑地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,目光在姜娆身上停留片刻,眼中闪过极为复杂的神色。
二人上一次见面,还是三年前。
当时适逢姜维寿辰,他替父进京送礼,也就见到了丞相府的两位小姐。
那时姜娆还小,梳着双丫髻,模样水灵灵的,在宴会上与众位宾客对诗,赢得满堂喝彩。
他远远看着,心想:这就是姜家二小姐啊,果真名不虚传。
一晃三年后,她褪去了娇憨,却家破人亡,孤身一人在乱世中流离,再次坐在他面前时,已成了定王的妾室。
杨适微涩开口:“家父听闻噩耗,痛断肝肠,恨不能亲自来安州接你。只是他年事已高,经不住长途颠簸,便派了我来。”
姜娆垂下眼睫,掩去眸中情绪,轻声道:“多谢杨伯伯挂怀,只是我并不想去江南,我想留在安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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